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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危險警告

2009年10月21日

市民和傳媒有時會質疑我們發出火災危險警告的準則。他們感到疑惑的是,為什麼有時在天氣不利於火災發生的情況下,例如相對濕度高、正在或即將下雨,天文台仍發出火災危險警告。

在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我們會考慮幾個天氣因素,包括相對濕度、風速和下雨的機會等。另一因素是草的枯乾程度,資料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

顯而易見,低濕度、高風速、少雨或無雨,再加上枯乾的植物,便容易發生山火。但較少為人知的是公眾假期與火災危險的關係,所以就此向大家介紹天文台同事一些初步研究結果。
2002至 2007年平均每天山火數目
圖一


圖一表示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七年,不同月份的平均每日山火次數,平日和假期分別計算。圖中可見,假期發生山火的平均次數確實較平日高。

再看看清明節(春季)和重陽節(秋季)對山火的影響。這兩個節日都是公眾假期,中國人習慣登山掃墓,拜祭先人。

2002至 2007年清明節前後七天期間的山火數目

2002至 2007年重陽節前後七天期間的山火數目
圖二2002至2007年清明和重陽節前後的山火次數。紅柱代表在清明和重陽節當日的山火
次數,左邊和右邊的七條柱分別表示在該節日前七天和後七天的山火次數。


圖二顯示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七年,在清明和重陽節前後的山火數字。

數字說明一切。圖一及圖二清楚指出,清明和重陽節的山火次數遠高於平日和其他假日。從圖二亦可見,在這六年間,重陽節的山火數字幾乎是清明節的兩倍。這大概因為重陽節在秋季,濕度較低和植物較乾。

圖二(a)亦顯示二零零三年清明節的山火較少。這大概與當時「非典型肺炎」肆虐,市民多留在家中有關。另一個山火較少情況出現在二零零七年,可能因為當年年初政府和各團體着力推行「零山火」計劃。可惜人的記憶是短暫的,同年的重陽節,故態復萌,山火再次肆虐 (圖二(b))。罪魁禍首是在郊外留下火種,而火災危險警告正是要提醒市民不要這樣做。

由此可見,雖然在評估火災危險的氣象因素時,我們必須以科學為基礎(例如天氣觀測數據),但要火災危險警告能有效保障人命和珍貴樹木的安全,必須同時顧及社會因素。

李本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