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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大自然,實現零山火

2011年10月3日

每年香港都有山火發生。山火除了對自然生態環境做成很大的破壞外,還可引致人命傷亡。山火的成因可分為自然及人為兩種,自然成因包括火山爆發、閃電、乾旱及熱浪等,而人為成因則包括燒烤及掃墓時不小心遺下火種、煙蒂及農耕焚燒植物等。而香港絕大部分的山火都是人為疏忽所致。

沙田廣源邨附近於2008年2月17日的山火,火場面積達5,000平方米。(相片由陳偉光先生提供)

沙田廣源邨附近於2008年2月17日的山火,火場面積達5,000平方米。
(相片由陳偉光先生提供)


山火亦可分為地面火、地下火及樹冠火三種,而本港最常見的山火是地面火。地面火是指由於燃著地面垃圾、腐殖土、山草及灌木而發生的山火。而地下火是指掩藏在地面下緩慢燃燒的火種所引致的山火,一旦燃著森林或垃圾表層的有機物,火勢會突趨猛烈。樹冠火則指在茂密的樹叢頂梢燃燒的山火,這種山火火勢蔓延迅速,極難撲救。幸而地下火及樹冠火甚少在本港發生。

由於香港的秋季及冬季雨量偏少,相對濕度亦較低,郊區的植物亦隨著入秋後變為乾枯,乾枯的草被和樹林助長了山火頻繁發生及蔓延。因此,這兩季最常發生山火。

天文台會在火災容易發生的時間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提醒市民火災的危險性甚高,而且火警一旦發生,更會迅速蔓延。市民此時應提高警惕,採取各項預防措施,減低火警的可能性,以免破壞生態環境,引致生命及財產蒙受損失。「火災危險警告」分為「黃色」及「紅色」兩級。「黃色火災危險警告」表示火災危險性頗高,而「紅色火災危險警告」則表示火災危險性極高。在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天文台除考慮相對濕度、風速及降雨等基本天氣因素之外,亦參考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用作反映草被乾枯程度的草黃指數。

最近,天文台根據消防署提供的過去10年(2001年至2010年) 的山火數據進行分析,希望進一步了解山火發生的特性。現在向大家介紹一些分析結果,希望在火季來臨前,提高市民對預防山火的意識,特別是在假日及一些特殊節日期間,留意天文台發出的火災危險警告,並在郊外遊玩時小心防火,切勿留下火種。以下是由2001年至2010年的山火數字分析的結果。

圖一     2001年至2010年平均每天山火數目。

圖一2001年至2010年平均每天山火數目。


圖一顯示山火多發生在十月至四月期間。每年發生在假日(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的山火數目比平日(星期一至五)為多,平日每天平均山火數目約為3宗,而假日則倍增至6宗。假日與平日每天山火數目的差異在四月及十月這兩個月份尤其顯注,相信是由於在清明節及重陽節期間,掃墓人士燃燒冥鏹香燭後未有將火種完全熄滅有關。

圖二     2001年至2010年清明節及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山火數目。

圖二2001年至2010年清明節及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山火數目。


圖三     2001年至2010年重陽節及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山火數目。

圖三2001年至2010年重陽節及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山火數目。


圖二及圖三分別顯示2001年至2010年清明節及重陽節與其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山火數目。可以看見,清明節和重陽節當日的山火數目遠高於其前後七天期間的平均,而重陽節當日的山火數目亦普遍比清明節更高。

當然,受不同的天氣及其他因素影響,每年重陽節及清明節的山火數目亦有高低變化。例如,2001年的清明節有大雨,導致當天沒有山火發生;而2003年清明節的山火數目亦較少,相信與當年「非典型肺炎」肆虐,市民多留在家中有關。2007年清明節更出現零山火紀錄,這是非常罕見的,相信是與當年年初政府及其他團體合力推行的「零山火」計劃,加上節日前數天天氣頗為潮濕有關。

綜合所得,山火在假日期間是較容易發生,特別是在清明節及重陽節。故此,我們希望市民在掃墓或郊遊時要特別留心火種,並且注意天文台發出的火災危險警告,為保護屬於大家的美好大自然盡一分力,實現零山火的目標。



鄭婉圓、李健威、甄榮磊


參考資料:

[1] 香港自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