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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眾、船舶、航空及其他特殊用戶發出的熱帶氣旋警告服務

為公眾、船舶、航空及其他特殊用戶發出的熱帶氣旋警告服務

以下是各種不同的熱帶氣旋警告服務,對象包括公眾人士、航海、航空及其他特殊用戶。

(甲)為公眾發出之熱帶氣旋警告

當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時,有關該風暴的報告將會傳送至政府新聞處,由該處分發至各傳播媒介,並供電台及電視台作即時廣播之用。天文台亦設有一項「打電話問天氣」自動電話回答服務(電話號碼:1878200),向市民提供這些信息。

每當熱帶氣旋接近本港的時候,均有詳細的資料經電台廣播,並經常以最新的資料補充或修訂先前的報告。在烈風或更高風力信號生效期間,香港電台及商業電台之中文台均會在每小時之十五分、三十分、四十五分及五十八分廣播風暴消息,而英文台則每半小時廣播一次。每一個報告或警告內容包括部份或全部以下各種資料:

(一) 現正生效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及其意義。
(二) 熱帶氣旋中心之最新位置及預報其移動情況。
(三) 熱帶氣旋強度的轉變。
(四) 熱帶氣旋中心附近之風力,包括船舶之報告。
(五) 香港風力及陣風的最新報告及預報。
(六) 預料本港海域內水位將出現顯著變化時,會提供有關消息並預報變化情況。
(七) 降雨資料。
(八) 建議之預防措施。

當有熱帶氣旋可能影響在華南海岸附近航行之漁船及遊艇時,關於該熱帶氣旋之消息將附於「華南海域天氣報告」內,由各電台定時廣播。

(乙)為船舶發出之熱帶氣旋警告

當熱帶氣旋中心位於北緯10至30度,東經105至125度之間的時候,這項熱帶氣旋警告每隔3小時發出一次。

有關之熱帶氣旋警告將會透過中頻航行專用電報(NAVTEX),一套發佈航行資料的國際性廣播系統,向區內航行的船舶廣播。

自一九九二年起,當有熱帶氣旋集結在赤道至北緯30度及東經100至125度之間時,天文台即會為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GMDSS)發出警報,這些報告透過國際海事衛星每日8次向公海上的船隻廣播。

(丙)航空專用之熱帶氣旋警告

根據天文台天氣預測總部發出之警告,機場氣象所之預報員會發出有關熱帶氣旋之特別警告(向航機發出之危險性天氣警告,簡稱SIGMET),所有特別警告會傳送至與航空有關的用戶。

(丁)為特殊用戶發出之熱帶氣旋警告

對於特殊用戶例如土木工程師、建築承建商、船塢公司、沿岸交通及運輸業人士等,天文台會根據他們的需要發出適當之熱帶氣旋警告。此項服務需要按成本收費,視乎他們的特別要求及警告的傳送方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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