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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热带气旋 > 引言

二零一七热带气旋

1.1 热带气旋刊物的沿革

除了在一九四零至一九四六年因二次大战而中断外,天文台自一八八四年以来便一直进行地面气象观测,并将整理好的数据撮列于由天文台出版的《气象资料》年刊内。天文台在一九四七年开始进行高空气象观测后,该年刊便分成两册:分别是《气象资料第一册(地面观测)》及《气象资料第二册(高空观测)》。一九八一年,年刊第二册改称为《无线电探空仪观测摘要》,而第一册亦于一九八七年改称为《香港地面观测年报》。一九九三年,该两刊物由一本名为《香港气象观测摘要》的新刊物所取代。这份摘要载列了地面及高空的气象数据。

一八八四至一九三九年期间,部分对香港造成破坏的台风的报告,曾以附录形式载于《气象资料》年刊内。而在一九四七至一九六七年出版的《天文台年报》,更扩充了有关热带气旋的内容,收纳所有导致香港吹烈风的热带气旋的报告。其后,年刊系列加推《气象资料第三册(热带气旋摘要)》,以记载每年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区域所有热带气旋的资料。此册第一期在一九七一年出版,内容包括一九六八年赤道至北纬45度、东经100至160度范围内所有热带气旋的报告。由一九八五年开始,第三册的复盖范围东面边界由东经160度伸展至180度。一九八七年,第三册改称为《热带气旋年报》,内容大致上维持不变。年报由一九九七年起以中英双语刊印,一年后加设电脑光碟版,二零零零年以网上版取代印刷版。

在一九三九年及以前,每年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区域的热带气旋的路径图都收录于《气象资料》年刊内。一九四七至一九六七年的路径图则载列于《气象资料第一册》内。在早期的刊物内,热带气旋的路径只显示每日位置,而每日定位时间在某程度上还未统一。但到了一九四四年以后,则一直维持以每日协调世界时(UTC)零时作定位。此项改变的资料详载于天文台出版的《技术记录第十一号第一册》内。由一九六一年开始,所有热带气旋的路径图都显示每六小时的位置。

为了能回应传媒、航运界及其他有关人士或团体的需求,天文台自一九六零年开始就影响香港的个别热带气旋编写临时报告,尽早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资料。初时,天文台只就那些曾导致天文台发出烈风或暴风信号以上的热带气旋编写临时报告。自一九六八年起,天文台为所有引致天文台发出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的热带气旋编写临时报告。

1.2 热带气旋等级

为了让市民对较强的台风特别提高警觉,天文台在二零零九年开始将「台风」分为三级,即「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根据热带气旋中心附近的最高持续地面风速,热带气旋共分为以下六个级别:

(i) 热带低气压(T.D.)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63公里以下。
(ii) 热带风暴(T.S.)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63至87公里。
(iii) 强烈热带风暴(S.T.S.)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88至117公里。
(iv) 台风#(T.)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18至149公里。
(v) 强台风*(S.T.)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50至184公里。
(vi) 超强台风*(SuperT.)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85公里或以上。

1.3 热带气旋命名

从一九四七年至一九九九年,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区域的热带气旋非正式地采用美国军方「联合台风警报中心」所编订的名单上的名字。由二零零零年开始,日本气象厅根据一套新名单为每个达到热带风暴强度的热带气旋命名。这套名单(表1.1)经台风委员会通过,共有140个名字,分别由亚太区内14个国家或地区提供。这些名字除了用于为国际航空及航海界发放的预测和警报外,也是向国际传媒发放热带气旋消息时采用的规范名称。而名单会每年检讨和更新,通常导致严重伤亡的热带气旋会依照受影响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被删除。提供该名字的国家或地区会建议新名字取代。

另外,日本气象厅在一九八一年起已获委讬为每个在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区域出现而达到热带风暴强度的热带气旋编配一个四位数字编号。例如编号“1702”代表在二零一七年区内第二个被日本气象厅分类为热带风暴或更强的热带气旋。在年报内,此编号会显示在热带气旋名称后的括弧内,例如强烈热带风暴苗柏(1702)。

1.4 资料来源

年报内的海平面气压及地面风资料,是根据天文台气象站及测风站网络所录得的数据。表1.21.3分别是该些网络内各站的位置及海拔高度。

热带气旋产生的最大风暴潮是由装置在香港多处的潮汐测量器量度。图1.1是本年报内提及的各个风速表及潮汐测量站的分布地点。

年报内的雨量资料来自天文台气象站和雨量站网络及土力工程处的雨量站。

除特别列明外,年报内提及的最高持续风速均为10分钟内风速的平均值;每小时平均风速为该小时前60分钟内的平均风速;每日雨量为当天香港时间午夜前24小时内的总雨量。

1.5 年报内容

年报第二节是二零一七年所有影响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区域的热带气旋的概述。

年报第三节是二零一七年影响香港的热带气旋的个别详细报告,内容包括:

(i) 该热带气旋对香港造成的影响;
(ii)发出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的过程;
(iii) 香港各地录得的最高阵风风速及最高每小时平均风速;
(iv) 香港天文台录得的最低平均海平面气压;
(v) 香港天文台及其他地方录得的每日总雨量;
(vi) 香港各潮汐测量站录得的最高潮位及最大风暴潮;及
(vii) 气象卫星云图及雷达图像。

有关热带气旋的各种资料及统计表载于年报第四节内。

二零一七年每个热带气旋的每六小时位置,连同当时的最低中心气压及最高持续风速,则表列于年报第五节内。

年报依照内文需要采用了不同的时间系统。正式的时间以协调世界时(即UTC)为准。至于在热带气旋的叙述中,用作表示每天各时段的词汇,例如“上午”、“下午”、“早上”、“黄昏” 等则是指香港时间。香港时间为协调世界时加八小时。

1.6 香港的热带气旋警告系统

表1.4是香港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的定义。由二零零七年开始,发出3号和8号信号的参考范围由维多利亚港扩展至由八个涵盖全港并接近海平面的参考测风站组成的网络(图1.1显示2017年所采用的八个参考测风站)。这些测风站处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地理上的考虑也包括山脉地势的自然分隔,可概括地反映全港的风势。

当参考网络中半数或以上的测风站录得或预料持续风速达到指标的风速限值,而且风势可能持续时,天文台会考虑发出3号或8号信号。

# 二零零九年以前台风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

* 二零零九年新增等级